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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厨房设计核心指引
设计一个理想厨房,不仅要追求美观和风格,更要围绕“动线流畅、空间合理、安全实用”这三大核心原则展开。厨房设计是一门“空间中的工程学”。不只追求颜值,更要以科学的数据和人体工学做基础。
参考这39条黄金法则,您将拥有一个 更高效、更安全、更舒适 的厨房空间。
目录
- 动线不应穿越厨房工作三角区
- 厨房工作三角区的总长度
- 厨房门口柜子间的最小宽度
- 电器门或入户门的干扰问题
- 最大化连续操作台面的空间
- 操作台面之间的最小间距
- 两人操作时,岛台边缘与操作台的最小距离
- 两人操作时,岛台与操作台之间的最小通行距离
- 水槽在厨房工作三角区中的理想位置
- 水槽与操作台内角之间的空间
- 水槽两侧的操作台面空间
- 洗碗机与操作台内角之间的空间
- 洗碗机的站立操作空间
- 炉灶与窗户之间的距离
- 炉灶两侧的操作台面空间
- 炉灶与操作台内角的距离
- 排气装置/抽油烟机
- 烤箱旁操作台面的预留空间
- 微波炉旁操作台面的预留空间
- 微波炉的位置选择
- 微波炉离地高度
- 冰箱旁操作台面的预留空间
- 厨房电器服务接口的位置
- 厨房烟雾报警器
- 厨房灭火器和灭火毯的配置
- 厨房操作区域的尺寸
- 厨房用餐服务区域的尺寸
- 两人操作时的厨房操作区域规划
- 经常使用物品的储存位置
- 安全的储存高度
- 厨房物品储存的具体位置
- 操作台面的高度考虑
- 椅子拉出距离
- 椅子与墙壁之间的距离(边缘越过)
- 椅子与墙壁之间的距离(通行空间)
- 厨房电器的安装说明
- 遵守国家厨房标准
- 厨房自然采光
- 厨房自然通风
规则1 - 动线不应穿越厨房工作三角区
您的厨房不应成为通往家中其他区域的主要通道。这意味着动线不应穿越厨房的工作三角区(冰箱可作为例外)。
在下图1中,可以看到墙壁烤箱位于走廊门的左侧,脚步路线穿过了工作三角区。由于这是通往家中其他区域的主要通道,因此需要将烤箱移到更安全的位置。
厨房设计规则1 - 动线线不应穿越厨房工作三角区

在下图2中,通过将墙壁烤箱的位置与冰箱的位置对调,消除了安全隐患:

新的烤箱位置同时满足规则18的要求(烤箱旁需预留至少400毫米的操作台空间)。
新的冰箱位置同时满足规则22的要求(冰箱开门侧需预留至少400毫米的操作台面)。
需要注意的是,冰箱位于工作三角区之外是可以的,因为这样可以减少其他家庭成员频繁使用冰箱时对烹饪或准备工作的干扰。
原因:厨房是高频率操作的空间,工作三角区是使用最密集的核心区域。穿越会导致频繁让道、意外碰撞或打翻物品等风险。
底层逻辑:将厨房看作“生产线”,避免打断流水线操作。
规则2 - 厨房工作三角区的总长度
厨房工作三角区的总长度(即炉灶、冰箱和水槽之间的总距离)不应超过8000毫米。
理想的工作三角区长度应在4000毫米至6000毫米之间。
对于面积较大的厨房,可以考虑设置2至3个独立的工作区域。

原因:距离过短会显得拥挤,过长则降低效率,来回移动费时费力。
底层逻辑:遵循人体工程学中“最小有效路径”的原则,提升效率。
规则3 - 厨房门口柜子间的最小宽度
厨房门口柜子之间的最小宽度应为800毫米。
原因:确保一个人能顺利通过,推车或搬运物品不受限制。
底层逻辑:保持基本通行舒适性,防止空间压迫感。
规则4 - 电器门或入户门的干扰
电器门或入户门不应干扰工作区域。
原因:如冰箱、洗碗机、烤箱门打开时妨碍通行,会打断正在进行的工作。
底层逻辑:保持工作区与通道区互不干扰,实现“动区分离”。
规则5 - 最大化连续操作台空间
在主要工作区域之间,不应放置全高柜子或电器。
下图1显示了冰箱将清洁工作区域与烹饪工作区域隔开。冰箱需要移到其他位置。

下图2显示了冰箱被移到清洁工作区域的左侧。这种厨房布局更为理想,因为操作台面现在是连续的。

原因:连续台面有利于准备、切菜、临时放物,减少物品来回移动。
底层逻辑:设计“无断点”操作区,降低操作阻力。
规则6 - 操作台面之间的最小距离
建议操作台面之间的地面空间至少为1000毫米,优选1200毫米。
洗碗机与厨房岛台之间的最低距离为900毫米。
嵌入式烤箱与厨房岛台之间的最低距离为900毫米。

原因:保证1–2人可并行通过,避免空间拥堵或撞人。
底层逻辑:空间既要高效,也要舒适,不做“压缩式厨房”。
规则7 - 两人操作时,岛台与操作台之间的最小边缘空间
如果厨房内有两人同时操作,岛台与操作台之间至少需要预留1200毫米的空间,以便一人可以通过转身、与另一人身体平行地擦身而过。

原因:一人在切菜、一人在炒菜时要能顺利交错通过。
底层逻辑:为“协作式厨房”创造流动空间,防止彼此打扰。
规则8 - 两人操作时,岛台与操作台之间的最小通行空间
为了让两人能够轻松通过,岛台与操作台之间应预留1500毫米的空间。

原因:允许两人并排走或背对背互不干扰。
底层逻辑:提升家庭共厨体验,让厨房变成“社交空间”。
规则9 - 厨房工作三角区中水槽的理想位置
水槽应位于工作三角区的中心位置,因为这是厨房中使用最频繁的区域。

原因:洗菜、洗手、洗餐具频率最高,居中更便利所有操作。
底层逻辑:统计数据显示水槽使用频率远高于炉灶和冰箱,合理布置可减少疲劳。
规则10 - 水槽与操作台内角之间的空间
水槽边缘与操作台内角之间应至少预留300毫米的操作空间。

原因:如果太靠近角落,洗菜或放物不方便,空间被墙面限制。
底层逻辑:角落属于“低效区”,避免把高频任务安排在此。
规则11 - 水槽两侧的台面空间
水槽区域两侧应留有操作台面。
总操作空间应不少于 1050 毫米(41 英寸)。
原因:洗菜、切菜、放碗等操作常常发生在水槽两边,必须有足够空间来摆放器皿和操作。
底层逻辑:水槽是厨房“使用中心”,而非独立区域。两侧空间不足将导致使用混乱、易打翻。
规则12 - 洗碗机靠近内角时的台面空间
当洗碗机靠近台面内角安装时,应至少留出 500 毫米(20 英寸) 的距离,以便于打开和使用。

原因:如果洗碗机太靠角落,开门后空间狭小,弯腰取放餐具非常不便。
底层逻辑:角落是“死角”,避免在这里布置需要大角度开门和频繁弯腰的电器。
规则13 - 洗碗机前的站立空间
洗碗机前方必须预留足够的站立空间,以便进行取放餐具的操作。
原因:洗碗时需要人站在机器前持续操作,同时开门、下蹲取放都需要充足的活动空间。
底层逻辑:人为中心 → 空间围绕使用者操作姿态设计。
规则14 - 炉灶与窗户之间的距离
电炉灶与窗户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应为 400 毫米(16 英寸)。
燃气炉灶与窗户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应为 500 毫米(20 英寸)(建议根据所在地政府的具体规定确认)。
原因:窗户附近易起风,开窗时火苗不稳定,有引燃窗帘的风险,也容易吹灭明火。
底层逻辑:这是典型的“被低估的安全问题”,尤其是风口和火源不应共存。
规则15 - 炉灶两侧的台面空间
炉灶两侧的最小操作台面空间应各为 300 毫米(12 英寸)。

原因:放锅铲、调料、半成品菜盘等都依赖炉灶两侧的“落物区”。
底层逻辑:烹饪过程是“移动中的操作”,不应来回绕行去放锅铲或调味瓶。
规则16 - 炉灶与内角台面之间的空间
从炉灶边缘到台面内角,至少应保留 300 毫米(12 英寸) 的台面空间。
原因:靠近角落的灶台使用空间局促,炒菜手肘易撞墙,热源也靠近易反射伤人。
底层逻辑:角落 = 操作盲区,不能安排高频高温设备。
规则17 - 抽油烟设备 / 吸油烟机
炉灶上方必须安装抽风设备。吸油烟机与炉灶之间的最小高度取决于炉灶的类型(燃气或电力)。

原因:抽油烟关乎空气质量、油烟残留、墙面清洁。燃气灶的安装高度还涉及安全标准。
底层逻辑:这是“长期健康投资”,不装或装错,未来隐患多且维修成本高。
规则18 - 烤箱旁的放置台面空间
烤箱旁应至少预留 400 毫米(16 英寸) 的放置空间。
如果无法实现,可在 1200 毫米(47 英寸) 范围内提供其他台面,但不得跨越主要通道。

原因:取热菜出炉时必须立即放下,否则烫伤风险高。若旁边无台面,必须转身走动,非常不安全。
底层逻辑:这是厨房安全最容易被忽视的一点——“热物体临时安放区”。
规则19 - 微波炉旁的放置台面空间
微波炉旁应至少预留 400 毫米(16 英寸) 的放置空间。
如无法实现,可在 1200 毫米(47 英寸) 范围内提供其他台面(不得跨越主要通道)。
原因:热菜拿出后也需要落物区,否则手持不稳容易打翻。
底层逻辑:设计必须围绕“动作连贯”,热食→放置→转身不应跨区域操作。
规则20 - 微波炉位置
尽量将微波炉安置在厨房最常使用的区域内。
原因:加热剩饭、饮品、快速烹饪是最高频操作之一,动线不合理会降低效率。
底层逻辑:微波炉不是“次要设备”,位置决定它是辅助角落还是主角工具。
规则21 - 微波炉底部离地高度
微波炉底部离地高度应在 900 毫米(36 英寸)至 1250 毫米(49 英寸) 之间。原因:加热剩饭、饮品、快速烹饪是最高频操作之一,动线不合理会降低效率。
原因:这个高度区间可确保成人在取放食物时不需弯腰,也不需举高手臂,最符合人体舒适操作区。
底层逻辑:这是典型的“工作高度黄金区域”,人体工程学中,900–1200mm 是最安全高效的手部操作带。
规则22 - 冰箱开门侧的台面空间
冰箱开门侧应至少有 400 毫米(16 英寸) 的台面可供使用。
如无法满足,可在 1200 毫米(47 英寸) 范围内提供其他台面(不得跨越主要通道)。
原因:拿出冰箱食材后需要就近落物,不然容易造成走动拿放,甚至掉落物品。
底层逻辑:冰箱是“频繁访问区”,必须就近设置台面,降低来回搬运动作的摩擦成本。
规则23 - 厨房电器管线布局
电器(如洗碗机)的给排水/电线应合理规划,避免电器突出于柜体。服务管线应放置在邻近电器的橱柜内。
原因:若插座、上下水接口放在电器正后方,电器将无法贴墙安装,会凸出柜体影响美观与动线。
底层逻辑:隐蔽布线是“无感使用”的关键,隐藏安装才能实现“嵌入式美学”。
规则24 - 厨房烟雾探测器
根据所选类型,将烟雾探测器安装在适当位置。
原因:厨房是高温明火区域,火灾风险高,烟雾报警器是基础安全防护措施。
底层逻辑:属于强制/规范性配置,尤其是开放式厨房,更需要设感应预警装置。
规则25 - 厨房灭火器与灭火毯
建议在厨房设置易于拿取的灭火器和灭火毯。
原因:若插座、上下水接口放在电器正后方,电器将无法贴墙安装,会凸出柜体影响美观与动线。
底层逻辑:隐蔽布线是“无感使用”的关键,隐藏安装才能实现“嵌入式美学”。
规则26 - 食材准备区尺寸
备餐操作区宽度应不少于 900 毫米(36 英寸)。
原因:这是容纳砧板、碗盘、锅具和手部操作所需的最小空间,太窄容易重叠或失控。
底层逻辑:有效备餐 = 不仅要放得下东西,还要让人能“顺手”工作。
规则27 - 餐食摆盘/传递区尺寸
与备餐区一样,传递区宽度也应不少于 900 毫米(36 英寸)。
原因:吃饭前的出菜、分菜和装盘都需要台面支撑,这个区域同样是使用频率高的位置。
底层逻辑:备餐/传菜必须分区,不能挤在烹饪区或洗涤区内,避免交叉混乱。
规则28 - 双人操作厨房备餐区
若厨房供两人同时操作,未设两个独立900mm宽操作区的,应设一个 1500 毫米(59 英寸) 宽的整合操作台。
原因:两人若同时切菜或摆盘,若宽度不足,将无法避免互相干扰或工具重叠。
底层逻辑:多人厨房不是“简单变大”,而是“操作流线并行不冲突”。
规则29 - 常用物品存储位置
常用物品应存放于眼睛到臀部之间的高度范围。
原因:这个高度最适合日常拿取,既不用弯腰也不用踮脚,降低误操作风险。
底层逻辑:人体最佳“黄金使用带”,储物效率与舒适度最大化。
规则30 - 安全存储最高高度
地面到存储物品的最大安全高度为 1800 毫米(71 英寸)。
原因:过高容易掉落砸伤人或无法稳定取物,尤其对小个子或老人更不友好。
底层逻辑:这是空间“上限设计”,超过1800mm的高柜应只存放轻物或低频物品。
规则31 - 厨房物品的存储位置选择
物品应放在其首次或最后一次使用的位置。重型器具应尽量靠近地面存放。
原因:这样拿取物品更直观高效,也能避免重复走动。重物放下层能降低搬运伤害风险。
底层逻辑:遵循“就近原则”和“重力安全原则”,即“在哪用就放哪”和“重不高举”。
规则32 - 厨房台面高度设计
台面高度应让使用者在手肘以下约150毫米处操作,无需抬高手臂。
原因:如果台面太高,会造成肩颈酸痛;太低则要弯腰伤腰。肘下150mm是最自然的操作位置。
底层逻辑:人体工程学黄金高度 = 手腕自然下垂后接触的平面,减少长期劳损。
规则33 - 椅子后拉空间(靠墙)
椅子从桌边拉出至墙壁的最小距离应为 600 毫米(24 英寸)。

原因:这是一般成年人向后拉椅子+起身所需的最小活动空间,避免卡位不便。
底层逻辑:这是“可坐可起可退”原则,防止“坐着舒适、起身尴尬”的尴尬厨房空间。
规则34 - 椅子靠墙时他人可通过的最小距离
若希望他人可绕过已坐下的用餐者,后方应至少留有 900 毫米(36 英寸) 的深度空间。

原因:允许他人绕过坐着的人,不打扰正在用餐的人。
底层逻辑:这是“边缘通过线”,适用于餐厅紧凑时的动态流线。
规则35 - 椅子靠墙时可通行距离
若希望他人可正常通行,椅子后应留有至少 1100 毫米(43 英寸) 的空间。

原因:提供舒适的走动宽度,尤其在厨房与餐厅合一的空间中尤为重要。
底层逻辑:这是“主流线宽度”,适用于通道、开关门、服务等实际活动需求
规则36 - 厨房电器安装规范
安装厨房电器时应始终遵循制造商安装说明。
原因:每台设备的散热、安全距离、接线要求不同,错装可能失效或失保。
底层逻辑:这是“合规性设计”的底层规则,既符法规又保质保修。
规则37 - 遵守国家厨房设计标准
所有厨房设计应符合国家厨房设计标准。
原因:符合国家建筑或室内标准,才能通过审批、验收、安全规范。
底层逻辑:这是“法律底线” + “设计合规性”,不能按个人偏好随意更改。
规则38 - 厨房自然采光标准
厨房自然采光的推荐面积不少于地面面积的 10%。
原因:充足自然光能提升空间舒适度,减少白天人工照明需求。
底层逻辑:照明不仅是“看清”,还影响心理健康、食物识别和空间感知。
规则39 - 厨房自然通风标准
厨房应配有可开关的窗户、门或其他装置提供自然通风,面积不少于地面面积的 5%。
标准依据:
- 出自 《NCC Volume 2》住宅类规范,Section F(Health and Amenity) 中关于自然通风(Natural Ventilation)的条款;
- 配合 AS 1668.2 – The use of ventilation and air-conditioning in buildings;
- 要求每个“可居住房间(habitable room)”或“需要通风的服务空间”应具备:
可开启窗户、天窗或类似设备,其面积不少于该房间地面面积的5%。
- 如果厨房没有机械排风系统(如抽油烟机接管排出),则必须满足自然通风开口面积 ≥5%的要求;
- 若厨房配有抽油烟机等机械排风设备,部分州可接受替代方案(视本地法规而定)。
原因:自然通风能有效排出水蒸气、热量和油烟,降低厨房湿度,抑制霉菌滋生,也有助于空气流通和舒适性。
底层逻辑:这是强制性“居住健康要求”,并非设计建议。无通风等于封闭燃烧或高湿烹饪环境,将带来结构损伤、油烟残留、健康隐患等多重问题。
- Author:Zephyr Lin
- URL:http://zbuilds.com.au/Interior/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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